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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

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招聘信息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4-07-03 21:39:41 人阅读

根据工作需要,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拟招聘工作人员1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职位、人数及条件

(一)工作人员1名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无违法犯罪记录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,能吃苦耐劳,爱岗敬业,服从管理;

2.具有大专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,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及运用系统开展日常工作;

4.年龄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,男女不限,身体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予聘用:

1.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;

2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;

3.违反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,造成不良影响的;

4.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;

5.身上有纹身的;

6.法律规定不得录(聘)用的其他情形。

二、招聘程序和办法

(一)现场报名

1.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(工作日时间)。

2.报名地址: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508室(金城江区百旺路15号)。

3.联系电话:0778-2302854。

4.报名方式:

(1)填写《报名登记表》;

(2)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(贴在报名表上)及本人近期5寸生活照1张。

(3)本人有效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荣誉证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,原件审核后退还报名者。报名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,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。

(二)资格审查

资格审查由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负责,根据择优原则确定面试人选。

(三)体检

通过面试后由由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通知到指定的县(区)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,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,体检费用自理。

(四)试用和聘用

被录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1个月。试用期满后,经院党组班子研究决定,同意正式聘用的,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。

三、工资福利待遇

工资待遇面议。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“五险”一金(需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缴纳)。差旅补助等待遇按金城江区统一规定执行;休假待遇按本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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